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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出租房屋征税5% 对租赁市场影响并不大
作者:房屋出租    租赁合同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3

  2007年1月31日,北京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款入库方式、入库级次和适用征收率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了两点:首先,税务机关应按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分税种向银行解缴出租房屋的税款;而之前的政策是不分的。其次,重申在征税时,要严格执行5%的综合征收率。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该通知主要目的是对税务机关解缴税款的环节进行细化;至于严格征税,还要看其执行力度和具体执行措施而定,就目前情况来看,5.5%税收不会对整体租赁市场造成较大冲击,但部分典型区域普通住宅市场会出现税费转嫁的情况,而高端租赁市场业主出租房屋收益会稍有影响,这主要是因为:


  据“链家地产”统计数据分析,目前普通住宅市场处于卖方市场,供需比例在1:2.5-1:3。其中轨道沿线、学校周边等租赁热点区域供需比则大概在1:3-1:4左右,因此,税费很容易转嫁到房租里或者直接转嫁到承租者身上。但是,增加5%的租价对整体租赁市场影响并不大,以一套两居室,租金2000元/月的房产计算,租期为一年,那么业主需要一次性交纳税费:2000×12×5%=1200元,相当于每个月多付100元,而这相对于租赁旺季租金动辄几百元的上涨来说,承租者相对更容易接受。


  高端租赁市场则属于完全相反的情况,据“链家地产”统计数据分析,月租金在3000元以上租赁房屋供需比在3:1--3.5:1左右,处于买方市场,租户的选择性比较大,业主转嫁税费的结果很可能只是会使房屋的空置期加长,因此税费很难转嫁到房租中。例如,一套月租金在4000元左右的公寓,租期一年,业主需要缴纳税费为4000×12×5%=2400元,但多空置一个月却要损失掉4000元。因此,一般业主都不会或放弃将税费成本转嫁给租户。


  不过,“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个人出租房屋征税政策执行到位还存在着一定难度,例如,监控系统并没有全面建立,房屋是否是租赁状态难于确认,很多房屋缺乏征税的有效依据;居民对出租房屋交税的意识较为淡薄,一些业主存在“能省则省”的心态;而最为关键的是,征税政策是否与强制备案相配套执行。


  最后,“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提醒消费者,面对时下出现的一些承租者偷卖业主房产、拖欠房租逃跑、在承租房屋内进行非法经营等恶性事件,业主应该积极面对房屋备案制度和纳税,为以后租期内的安全提供更多的有效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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