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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房屋必须备案
作者:房屋出租    租赁合同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3

北京出租房屋必须备案

从本月起,从事房屋租赁代理的企业必须在出租房屋的同时帮助房东办理其所出租房子的相关备案手续。昨天,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今后,房屋租赁的登记情况还将作为评判“诚信中介”的重要依据。

  市建委要求,从本月起,从事房屋租赁代理的企业必须同时代理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从事房屋租赁的企业必须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鼓励代办相关备案手续。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房子是由中介代理出租的,那么有关房子情况、租金等信息,将必须由中介代理办理备案手续;如果中介只是介绍租户并不直接出租,那也必须通过书面告知出租者办理备案手续,出租者可以亲自备案,也可要求中介代理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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